2015.02.06 真的不用煩惱的巴西簽證
再次去辦巴西簽證
這次是要和表弟及表弟媳一起去巴西
他們2位都沒去過巴西
照著巴西辦事處網站要求的必備證件準備
我當代表.將3 人資料送到巴西辦事處
一次就順利完成送件
他先檢查資料.
問:訂房是用誰的名字?
回:用我的名字.
問:你們有朋友在巴西為何不用邀請函?
回:太麻煩了.還要對方證件影本.還要簽名.寄來寄去.
沒問題後.
就請我填寫繳款單每人台幣720元
再拿去台灣銀行1.2號窗口繳費
拿著繳費收據再回到辦事處
用收據跟他換領取證件的回條
等簽證證件辦好時.再拿回條去領取證件
跟我說2/12就可領件
針對大家比較有疑慮的說一下我們的做法
1.護照正本要扣押在那裏
3. 一張近6個月內拍攝照片,就是身分證用的2吋大頭照(去眼鏡或細框)
4.一份簽證申請表
在印出來申請表的下面長方框內簽名(同護照簽名)
護照如果是簽中文.就簽中文名字
在NAME OF A CONTACT PERSON 填寫申請人的英文名字同護照
TELEPHONE NUMBER 不用寫.他會要你寫在右上方
5.只附來回電子機票.沒附內陸機票.
6.財力證明:我和弟媳都是家管.表弟有工作
都準備台幣50萬以上
7.英文在職證明:如果是大公司或公家機關就使用公司提供的
家庭主婦不用準備
表弟是一家企業社的負責人.
在職證明格式請教信望愛莊竣棋先生
只蓋公司大小章.沒有銀行背書
並加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下面是在職證明格式
8.我們採用訂房證明(預定全程住宿.可以免費取消的)+旅遊行程
2016巴西簽證新需要
再次要去巴西.想說已是識途老馬.辦簽證沒問題的.上網填簽證申請表時.到了最後.多一個步驟.要上傳資料.我隨便選2樣上傳.就完成.印出申請表.到了辦事處被職員拒絕了.說我資料沒有上傳完全.原來送件的資料.通通要上傳.沒有選項的.就選其他.在次格中.加以說明要上傳的是何項目.首先資料要縮小再上傳.檔案不能太大.全部不能超過2M.就是簽名.相片.護照.機票.財力證明.邀請函.行程表.旅館.都要上傳.這次跑2趟才順利送件.
舊簽證或通行證搞丟了.要去警察局報遺失.也要把報失單上傳.
如果申請表要再重新修改補充.要輸入RETRIEVAL CODE 就是有數字和英文混合的.才能進入.
財力證明看你旅遊天數.至少一天要美金100元.
簽證費也變貴了.去年720元.今年漲為2880元.
2020巴西簽證還被退件
第4趟要去巴西.辦簽證應該沒有問題了
結果被退件
這次我們有5個人要去
說5個人要預約
名字在護照中.有橫槓的(-).要打進去
媽媽的名字如果有冠夫姓.
夫姓加媽媽的姓要打在姓那裡
幫別人一起送件領件
別人在EXHIBITION OF TRAVEL DOCUMENT中
要選第3者.名字填送件領件者
巴西觀光簽證所需資料:
1. 有效之護照正本至少六個月以上期效,兩張以上的空白頁數。
請注意,備註頁不得用於簽證目的.
2. 如適用,至少六個月以上有效之通行證(Laissez Passer)。
若您曾經去過巴西,請務必攜帶您的舊簽證/旅行證件至本辦事處。
3. 一張近6個月內拍攝照片,3x4公分或4x5公分,白底彩色正面照。
不接受低畫質照片。請點此查看照片。
4. 一份簽證申請表(每位申請人一份),於線上填妥後列印並由護照持有人簽名(同護照簽名)。或其父母/監護人簽名(18歲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父母簽名)。請至https://scedv.serpro.gov.br填寫申請表(僅需列印有條碼的收據頁面:簽名並貼上照片)。所有中文名字或文字請以英文拼音輸入。
5. 來回電子機票,訂位紀錄或由旅行社申請團體簽證可致巴西商務辦事處一份聲明書,內容必須包含乘客姓名、確認的行程、航班號和出發/回程日期。
6. 申請人停留巴西期間的財力證明。近期補登之存摺正本及影本或最近三個月薪資單可作為證明。(台幣20萬元以上),無業或退休人員(台幣50萬以上)
7. 英文在職證明. 需有負責人簽名跟公司大小章.(若為學生,在職證明應以學校或大學英文在學證明取代)。
8. 如適用 (探訪居住巴西的親戚或朋友),需出示由巴西公民或有巴西居留證的外籍公民提供的邀請函及其身分證明影本,確保為其訪客在巴西提供住宿和相關費用的責任,或巴西飯店訂房單。(訂房證明+旅遊行程)
葡萄牙文邀請函須包含簽證申請人姓名、與受邀請人的關係、
探訪期間、邀請人聯絡地址電話、另需註明每日行程安排、
並提供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影本、邀請人需在邀請函簽名(簽名需與護照簽名相同)
9. 如適用 (如參加體育競賽或表演藝術活動、會議或研討會):擔保人/主辦單位信函正本,需有活動舉行地點和期間詳細資訊。信函需為英文或葡萄牙文。
10. 未成年人 (18歲以下) 需提供未成年申請巴西簽證同意書,由父母雙方或監護人 (需提供監護權證明) 簽名且需公證。另需提供未成年人的英文出生證明 (需公證) 或英文戶籍謄本。
11. 如適用,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現在一律核發多次簽證,舊證需繳回,若舊證找不到,要附上警察局遺失報案證明正本方可送件.
領事事務組臨櫃服務時間為上午9點至中午12點整,週一至週五。
領事事務組電話接聽時間(代表號02-2835-7388分機5) 為下午2點半至5點整,週一至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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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您的分享!請問家管沒有在職證明是不是就直接免附呢?只要附上五十萬以上的存款證明即可呢?謝謝您!
是的